政策重點
-
24%和36%兩個關鍵數字劃定“兩線三區”
第一根線是民事法律應予保護的利率,即年利率24%。第二條線是年利率36%,這以上的借貸合同為無效。這兩條線劃分了三個區域:一個是司法保護區;一個是自然債務區,就是24%~36%之間;一個是無效區。
-
新規明確五種合同無效情形
本次出臺的《規定》對無效民間借貸行為具體情形進行了明確,包括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,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等五種情況。
-
P2P平臺僅提供媒介服務 不承擔擔保責任
最高人民法院6日發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》明確,借貸雙方通過P2P網貸平臺形成借貸關系,網絡貸款平臺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,則不承擔擔保責任。
-
非法集資民間借貸案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
此次司法解釋明確,對于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民間借貸案件,人民法院應當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,并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、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。
新規效力
-
民間借貸利率劃出“兩線三區” 成利率市場化重要一步
《規定》為民間借貸的借貸利率劃出“兩線三區”實際上是利率市場化的重要一步。使得原先非法的民間借貸合法化。但利率市場化不是利率隨意化,利率市場化作為金融改革的重要一環還處于發展變革中。
-
《規定》出臺 有助打破P2P剛性兌付
《規定》提出如果平臺提供增信,那么就必須兌現。對于以提供擔保來吸引客戶的P2P平臺來說,承諾了擔保就必須說到做到,不得以“違反監管”為由推脫責任。
-
網貸平臺獲更多空間 進入多元化發展
《規定》給了網貸平臺更多的操作和發展空間,有望促進國內網貸行業多元化發展,純信息中介與承諾擔保模式的平臺將共存共生,百花齊放、百家爭鳴、百舸爭流,共同推動國內互聯網金融的發展。
滾動播報
-
民間借貸新規出臺,有人企圖鉆空子
借款人混淆時間點,拒不歸還部分欠息;債權人分拆合同,誤以為可以規避利率上限;小額貸款公司推出超上限“分期業務”……“新規”施行以來,有人“誤讀”“誤用”鉆空子。
-
鼎立集團曝兌付危機 套現20億還沒補上虧空
浙江東陽不少普通人卷入了鼎立集團的巨額債務危機,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核實發現,鼎立集團正在當地設立兌現點,打折兌付投資人。
-
年末民間集資案又高發 七旬老人:這一年都在討債路上
臨近年末,民間借貸市場上“圈錢”、“跑路”等非法集資事件又處于高發期。今年秋季,陸阿姨年初投資的另外一個民間借貸項目也陷入兌付危機,為此,一個月內她已經往返河北邯鄲三次。
-
女白領背每月萬元高息 借過橋資金續貸卻遭銀行“拆橋”
專家提醒,這些民間貸款往往利率高風險大,催款手法惡劣,建議把控好自己的流動性,避免逾期遭遇過橋資金的拆借循環黑洞。”胡小姐表示,隨后,銀行的工作人員建議胡小姐向某民間借貸渠道獲得過橋資金,還上銀行貸款后,再向銀行申請續貸。
-
千里直擊民間金融“跑路風”:親人反目、朋友成仇
廣西來賓市上演的收債一幕,只是在近期各地債權方對付民間借貸“跑路”當事人的一個縮影。上證報記者走訪民間金融風險顯性化的邯鄲、府谷、蘇州、桂林、柳州等地,債務人“跑路”風對當地經濟社會造成的沖擊,不啻為一場金融地震。
媒體熱議
-
灰色的民間借貸該“陽光化”了
2015-08-07 -
松綁民間借貸拓展企業發展空間
2015-08-07 -
新司法解釋是民間借貸風險的“防火墻”
2015-08-07